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待核销房屋处置公示

根据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及学校固定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规定,我校拟对三处已拆除房屋资产予以核销处置。该批资产位于常州市丽华一村38幢丙单元503、403、401室,对应资产编号分别为00011113、00011114、00011115,资产总面积160.8平方米。目前,该资产已完成使用单位处置申请、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及国有资产清查利用工作专班审批等全部流程,现按规定予以公示。

公示时间:2026年2月1日至2026年2月7日。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向国有资产管理处反映。联系人:耿老师,联系电话:86336066,地址:校务中心1632室。

特此公示。

国有资产管理处

2026年1月3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