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
关于校园非机动车停车场所(棚)智能充电点位公开招租的公示

根据《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》(苏教财〔2020〕6号)、《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学校国有资产规范管理的通知》(苏财资〔2024〕213号)和学校《国有资产出租(出借)实施细则》(常纺院资字〔2024〕2号)等文件的有关规定,经归口管理部门申请,拟对校内非机动车停车场所(棚)智能充电点位进行公开招租,现予以公示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 非机动车停车场所(棚)智能充电点位

 

序号

安装地点

使用面积(㎡)

充电点位(个)

1

樱花路西侧非机动车棚

32.40

48

2

2号楼B幢北侧非机动车停车棚

13.50

20

3

4号楼B幢北侧非机动车停车棚

6.75

10

4

4号楼C幢南侧非机动车停车棚

13.50

20

5

体育馆西侧非机动车停车棚

13.50

20

6

田径场北侧非机动车停车棚

10.80

16

7

篮球场东侧非机动车停车棚

12.15

18

8

2号楼西侧非机动车停车棚

48.60

72

9

樱花路东侧非机动车棚

13.50

20

总计

164.70

244







公示期为2025年6月10日~2025年6月16日,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实名反映至国有资产管理处。联系人:耿老师,联系电话:0519-86336066,地址:校务中心1632室。

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

2025年6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