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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上竞价采购管理办法

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网上竞价采购管理办法

第一章  总 则

第一条 为了提高采购效率,规范学校网上竞价采购行为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、《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《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采购管理办法》,结合我校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 网上竞价采购是指通过“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竞价采购网”(http://www.soeasycenter.com/edu/cztgi,以下简称“学校竞价网”)发布采购信息,接受注册供应商网上报价,选择中标供应商,网上公布采购结果等全过程活动的总称。网上竞价采购是招标采购的补充形式,也是落实江苏省财政厅《关于在省级预算单位实行网上商城采购的通知》的一种形式。

第三条 网上竞价采购遵循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和诚信原则。

第二章  适用范围及成交规则

第四条 网上竞价的实质是询价,适用于询价范围内的采购。

第五条 网上竞价采购成交规则如下:

(一)满足采购需求的情况下,报价最低的中标;

(二)当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信誉等级评价中有差或很差,出现违约或黑名单记录时,可退选满足要求的次低价供应商,并依次类推。

(三)报价相等的,按信誉等级高优先、技术指标高优先、质量保证期长优先、交货期短优先、故障响应时间短优先的顺序排列;

第六条 供应商信誉等级(企业竞价信息、企业评分)是指在全国高校竞价网上,由既往成交用户对供应商提供产品的质量、售后服务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后形成的信誉等级。

第七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,竞价结果无效,应重新组织采购或变更采购方式,并将相关信息在学校网上公布。

(一)同等条件下中标价格明显高于市场平均价格的;

(二)采取不正当手段排挤或串通其他供应商进行网上报价的;

(三)请购人和供应商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、学校利益或他人合法利益的;

(四)因特殊原因,采购项目取消的;

(五)法律法规中规定的其他导致采购项目无效的情形。

第八条 因供应商报价不严肃、恶意报价而影响网上竞价采购工作正常进行,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执行已中标申购单的,学校视情形可对其采取限制竞价或拉黑名单处理,情节严重的承担法律责任。

第三章  网上竞价管理

第九条 采购管理办公室为学校网上竞价采购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,主要职责为:申购材料审核、竞价信息发布、竞价结果确认、学校竞价网的管理与维护等。

第十条 采购管理办公室对申购项目进行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:

(一)采购需求中货物名称、规格型号、参数配置、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需求信息的唯一性和可确定性;如提出货物的参考品牌和型号,需至少三个。

(二)对采购需求中表述不明的内容与请购人沟通,并经请购人确认,避免对供应商报价造成歧义;

(三)经费来源及落实情况;

(四)调研报告。提供至少三家满足本项目全部采购需求的供应商。

第十一条 网上竞价采购时间不少于三个工作日,应有三家或三家以上供应商参与报价。竞价时间截止后,报价供应商满三家,符合开标条件;不足三家的,终止本次采购活动。

第十二条 我校采用线上竞价、线下专家评审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。

第十三条 采购管理办公室组织请购人从评委库中抽取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,评审意见经国资处负责人审核,报学校采购领导小组同意后,在网上发布成交结果。

第十四条 竞价成交结果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。

第十五条 竞价项目的合同签订,按学校相关管理办法执行。

第十六条 供应商参加网上竞价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:

(一)遵纪守法,规范经营,财务状况良好,依法纳税;

(二)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诚信记录,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;

(三)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和完善的技术保障;

(四)具备上网条件;

(五)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
第十七条 凡符合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条件,经网上注册并通过资质审核后,即可成为全国高校竞价网的注册供应商,具有参与网上竞价、网上发布产品信息及查看竞价信息等权限。

第十八条 供应商报价应包含税费、运输费、保险费和安装调试费等,开具发票(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)不得加收投标报价之外的其它费用。

第十九条 供应商必须按照成交结果提供符合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合格产品,并严格履行售后服务承诺。

第二十条 供应商必须承诺“后付款方式”,即:先送货上门到指定的实验室、办公室等地点,并负责安装调试,验收合格后向学校收款。

第四章  监督与投诉

第二十一条 学校监察处设置网上竞价采购监督端,对本校网上竞价采购工作进行实时监督和全程监督。

第二十二条 网上竞价采购中的质疑由采购管理办公室调查处理,请购人配合。网上竞价采购中的投诉由学校监察处调查处理,采购管理办公室和请购人配合。

第五章  附 则

第二十三条 本管理办法由采购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
第二十四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
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

2019年3月10日